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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及下轄13市合計183項高企獎補匯編大全
關于高企的獎補政策,臥濤團隊經搜集整理咨詢后,匯編了如下的關于江蘇省的高企獎補政策匯編。涉及江蘇省省級以及下轄13個市的合計183項獎補政策條款。供想了解江蘇省高企獎補的企業做個參考和了解,具體的獎補政策還須以當地的最新政策為準。如有具體咨詢需要,歡迎咨詢臥濤熱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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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獎補政策整理匯編正文:
一、江蘇省
1、入庫培育獎勵
根據“各設區市、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設立培育資金”兌現情況,對于當年度入庫企業地方培育資金已按每家不低于5萬元(含)獎勵的,省培育資金按每家5萬元給予獎勵。
2、認定培育獎勵
給予上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不低于30萬元培育獎勵,其中省培育資金不低于15萬元,且不高于地方培育資金獎勵額度。
二、南京市
1、南京市
(1)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3)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
以上獎勵可累積疊加,初步估算大概有80萬+獎勵。
政策依據:《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2、秦淮區
(1)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2)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追加5萬元獎勵。
(3)綜合高企資質、創新水平、銷售規模、稅收貢獻、成長速度等要求,年度評選10家成長型區級“科技小巨人”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秦淮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3、建鄴區
自認定后年度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分級獎勵。
政策依據:《建鄴區關于推進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細則》
4、浦口區
(1)省級或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預備(后備)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
(3)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0萬元。
(4)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30萬元(同年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不重復享受)。
政策依據:《浦口區高新技術企業引育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
5、棲霞區
(1)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對進入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并發放5萬元“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創新券”。
政策依據:棲霞區財政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扶持力度
6、雨花臺區
(1)對新認定的涉軟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0、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2019年度雨花臺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7、江寧區
(1)對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情況,給予最高10%普惠獎勵。
(2)對進入市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進入省培育庫的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3)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4)對列入“瞪羚”和“獨角獸”培育目錄企業,在創新投入、發展空間、示范應用、人才引進、融資上市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則給予全方位保障。
獎勵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最高可享8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江寧區創新發展行動綱要》
8、高淳區
對進入市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進入省培育庫的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給予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50萬元獎勵,給予南京市以外地區遷入的有效期內、且變更手續經備案認可的高新技術企業50萬元獎勵(中介代理機構引進的補助3萬元/個),給予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高淳區企業創新主體培育2018—2020年行動方案》
9、江北新區
對在南京江北新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于2016年8月1日后首次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補助。
(1)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10%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按照認定前一年研發支出20%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政策依據:《南京江北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辦法》
10、溧水區
(1)對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被省科技廳受理的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申報補貼。
(2)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市區共給予每家35萬元認定獎勵。
(3)對有效期滿當年再次通過認定的高企,省市區共給予每家25萬元復審認定獎勵。
(4)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失效再次獲得認定的企業,給予20萬元認定獎勵。
(5)對通過評價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0、5萬元獎勵。
(6)對引進落戶的符合條件的市外高新技術企業,分三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落戶載體過渡的,可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
(7)鼓勵區內科技服務機構、載體運營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或龍頭骨干企業(簡稱“第三方”)圍繞我區主導產業,引進市外符合高企培育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引進企業落地后兩年內成功申報認定為高企的,每認定一家一次性給予牽頭引進的第三方10萬元獎勵;第三方為市級及以上載體運營機構,引進企業在載體自主支配孵化場地內培育孵化的,每認定一家再額外給予第三方10萬元獎勵。
(8)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運營機構,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9)對在市級以上載體績效評價中獲得良好以上等次的,按照上級績效獎勵資金1:1給予配套獎勵。
(10)對新認定為國家特色產業基地的單位,給予50萬元獎勵。
(11)對經備案并簽訂《科技服務機構信用承諾書》的區內服務機構:
①每培育輔導一家區內企業成功認定為高企的,獎勵服務機構2萬元;
②年度輔導高企申報數10家以上(含)、15家以上(含)、20家以上(含),且認定率達到60%以上(含)的服務機構,再一次性分別獎勵15萬元、20萬元、25萬元。
(12)對高企凈增數超年度目標10%以上(含)、20%以上(含)的板塊,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
(13)每成功引進一家市外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經費補貼。
三、徐州市
1、徐州市
(1)對首次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
(2)對納入省庫培育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享受省級不低于15萬元獎勵。
(3)對到期后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
2、沛縣
(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企業每通過一個國家重點新產品認定,獎勵2萬元。
(4)每通過一個省級新產品投產鑒定,獎勵1萬元。
(5)每通過一個省自主創新產品、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獎勵1萬元。
3、新沂市
(1)對入庫培育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的地方財政獎勵。
(2)首次通過認定獎勵15萬元。
(3)重新復審認定獎勵15萬元。。
4、新沂市唐店街道
當年達到申報三部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分別獎勵10萬元、9萬元申報補助資金,申報成功后再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
5、鼓樓區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2)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經過區科技局審核及有資質的中介機構代理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老高企到期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未予通過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申報補助。
(4)對徐州市區域外、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至我區,且完成相關變更手續的,除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以外,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對引進或申報成功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中介服務機構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對評選為徐州市創新型企業、科技小巨人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7)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獲得高企認定獎勵的企業須出具獲得獎勵之日起5年內不遷離鼓樓區的書面承諾,如有違反(包括形式上未遷出但經營實質性遷出),所得獎勵全額予以追回?!?/span>
6、云龍區
(1)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照省獎勵資金給予1∶1配套獎勵。
(2)對第一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不少于30萬元獎勵。
四、常州市
1、常州市
(1)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獎勵。
(2)對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企業,市級獎勵額度為2、5萬元。
(3)對納入省培育庫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低于15萬元的獎勵。
(4)對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企業,市級獎勵額度為7、5萬元,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等領域創新活動。
【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50%,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的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2、天寧區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給予5萬元/家的獎勵。
(2)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家的獎勵。
(3)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家的獎勵。
3、新北區(高新區)
(1)對首次申報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認定獎勵。
(2)對納入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入庫企業分別按市培育資金給予1∶1配套。
4、鐘樓區
(1)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給予2、5萬元的獎勵。
(2)對納入省培育庫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7、5萬元的獎勵。
(3)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
5、金壇區
(1)給予入庫(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5萬元獎勵。
(2)對入庫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
(3)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6、武進高新區
(1)當年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首次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2萬元。
(3)當年認定的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00元。
7、武進區
(1)經申報認定進入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15萬元獎勵,其中省級獎勵5萬元,區級獎勵10萬元。
(2)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45萬元獎勵,其中省級獎勵15萬元,區級獎勵30萬元。
(3)再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區級獎勵20萬元。
五、無錫市
1、無錫市
(1)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無錫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市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40萬元獎勵。
(2)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新吳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20萬元;額外配套10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110萬。
3、梁溪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20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95萬。
4、濱湖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2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5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77萬。
5、惠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2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8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80萬。
6、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5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80萬。
7、江陰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30萬元。
【省市總計補貼可達:60萬。】
8、江陰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20萬元,省市區三者總計補貼可達:85萬。
9、宜興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列入江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
(2)對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與獎勵10萬元。
【省市總計補貼可達:35萬?!?/span>
六、蘇州市
1、對各區入庫企業于入庫當年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的獎補。
2、對在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的獎補,同一企業入庫獎補和認定獎補合計不超過30萬元。
七、南通市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補助經費予以1:1配套補助。
2、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
八、連云港市
1、首次達標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入庫培育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
2、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40萬元獎勵。
3、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
4、對市外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落戶我市的給予40萬元獎勵。
5、對通過年度評價且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3000元補助。
6、對年應稅銷售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按年應稅銷售的1%予以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7、各區縣補貼
(1)省級:培育入庫5萬,通過認定的獎勵不低于15萬
(2)市級:通過培育入庫的獎勵不超過5萬;首次認定,給予不超過15萬。重新認定,給予不超過5萬。
(3)區級:培育入庫獎勵5萬;入庫后首次認定高企給予10萬元獎勵;未入庫培育即首次認定高企給予15萬元獎勵;斷檔認定、連續認定和引進落戶京口的高企,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和10萬元獎勵。
(4)培育期貢獻獎勵:根據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對企業實際貢獻在2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貢獻5%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九、淮安市
1、對首次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60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40萬元,區級財政給予20萬元)。
2、對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20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區級財政給予10萬元)。
3、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10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5萬元,區級財政給予5萬元)。
4、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2、5萬元,區級財政給予2、5萬元)。
5、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1萬元補助。
十、鹽城市
1、鹽城市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
2、鹽都區
(1)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獎勵15萬元。
(2)企業新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獎補8萬元。
3、建湖縣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4、大豐區
對于新認定、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
5、射陽縣
(1)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獎勵20萬元。
(2)企業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獎補6萬元。
(3)企業列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首次達標申報的給予6萬元“科技創新服務券”補助。
(4)對縣外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落戶我縣的享受首次認定獎勵政策。
6、亭湖區
對當年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5萬元。
7、阜寧縣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0早丁縣萬元,獲批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獎勵2萬元。
8、濱??h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9、高新區
(1)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15萬元獎勵。
(2)重新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新引進的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參照首次認定標準給予獎勵。
(4)企業通過省研發型企業認定,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勵。
十一、揚州市
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為每家企業30萬元(含市財政安排的高企入庫先期培育資金),自高企認定當年起的3年有效期內,每年度獎勵10萬元。根據《揚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揚財規〔2018〕3號),入庫企業獲批高企的,自高企認定當年起,將30萬元獎勵資金扣除已撥付的市培育資金后,在3年有效期內分批獎勵。
十二、鎮江市
1、鎮江市
1.1.入庫培育獎勵
(1)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培育補助。
(2)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
1.2.認定培育獎勵
(1)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5萬元獎勵資助。
(2)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勵資助。
(3)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助。
2、丹陽市
(1)對進入省培育庫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萬元獎勵。
(2)經國家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落戶我市的,在享受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每家企業再給予40萬元落戶獎勵,落戶3年內納入本市規模以上企業統計且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
3、句容市
對列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支持標準給予不超過6萬元補助對經評審后新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不超過25萬元補助,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8萬元補助;
4、揚中市
(1)三年內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省財政給予出庫獎勵15萬元,鎮江市一次性獎勵10萬,揚中市一次性獎勵5萬元。
(2)通過省高企入庫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一共累計不低于40萬。
丹徒高新園
(3)被新認定為國家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標準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在享受《丹徒區關于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工作的十項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鎮徒科發〔2018〕8號文件)相關獎勵的同時,園區在此基礎上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4)被重新認定為國家標準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萬元。
(5)新申報高企不成功的給予1萬元費用補貼。
5、丹徒區
(1)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其中國家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
(2)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6、潤州區
(1)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5萬元。
(2)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3)對獲得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
7、鎮江新區
對企業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
8、京口區
對首次入庫培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給予5萬元獎勵;入庫后首次認定高企給予10萬元獎勵;未入庫培育即首次認定高企給予15萬元獎勵;斷檔認定、連續認定和引進落戶京口的高企,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和10萬元獎勵。
十三、泰州市
1、泰州市
(1)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2)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4)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依據:關于進一步鼓勵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2、泰興市
(1)對進入省、泰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當年研發費用的10%給予獎勵,最高3萬元。
(2)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或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并經有權部門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依據:泰興市關于建設創新發展先導區的政策措施
3、靖江市
(1)對當年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2)對當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經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每項給予1萬元獎勵。
依據:靖江市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
4、興化市
(1)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按國家(含三部委認定)12萬元、省級2萬元給予獎勵。
(2)對重新認定為國家的按首次獎勵額的50%給予獎勵。
依據:興化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
5、高港區
(1)對納入省級高企培育庫(省級后備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萬元。
(2)對申報并獲批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
依據:關于深化科技創新戰略推進“港口名城”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實施細則
6、海陵區
對新認定以及到期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依據:海陵區關于打造區域創新高地的實施意見
十四、宿遷市
1、宿遷市
(1)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
(2)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
(1)首次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3萬元。
(2)對首次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
(3)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4)對首次進入省科技廳擬上市培育庫的企業獎勵10萬元。
依據: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進一步鼓勵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試行)
3、宿城區
對當年新認定、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依據:《宿城區鼓勵支持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
4、宿豫區
(1)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重新認定通過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新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4)對新獲批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依據:《宿豫區關于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
5、泗陽縣
(1)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
(2)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
依據:《泗陽縣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6、泗洪縣
(1)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0萬元。
(2)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到期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